【藥物安全】衞生署籲市民停用艾多美煥力飲 含有毒甲氧沙林或致噁心暈眩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1/11/02 21:3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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衞生署今日(十一月二日)呼籲市民切勿購買或服用一款名為 「艾多美煥力飲」的口服產品,因為該產品被發現含有未標示受管制物質。(政府新聞處)

衞生署今日(2日)呼籲市民切勿購買或服用一款名為 「艾多美煥力飲」的口服產品,因為該產品被發現含有未標示受管制物質。衞生署發言人強烈呼籲,市民切勿購買成分不明或可疑的產品,亦不應服用來歷不明的產品。已購買上述產品的市民應立即停止服用,如服用有關產品後感到不適,應尋求醫護人員的意見。

署方跟進昨日(1日)公布與服用上述產品相關的懷疑中毒個案,發現該產品由艾多美亞太有限公司(艾多美)分銷。詳情即看:【下一頁

衞生署今日呼籲市民切勿購買或服用一款名為 「艾多美煥力飲」的口服產品,因為該產品被發現含有未標示受管制物質。(政府新聞處)

署方人員從艾多美位於長沙灣的處所取得上述產品樣本作化驗,於今天接獲政府化驗所的檢驗結果,顯示「艾多美煥力飲」樣本含有「甲氧沙林」。根據艾多美提供的資料,上述產品在韓國製造,由該公司進口並透過其網站在本地分銷。艾多美已設立熱線電話(3611 7706)處理相關查詢。市民亦可於辦公時間內將有關產品交予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801室衞生署藥物辦公室銷毀。

「甲氧沙林」為《藥劑業及毒藥條例》(第138章)(《條例》)下的第1部毒藥及處方藥物,只可憑醫生處方在註冊藥劑師監督下於藥房出售。「甲氧沙林」可用於治療銀屑病及白蝕等疾病。常見的副作用包括噁心、頭痛、暈眩、疲倦、抑鬱,以及皮膚對陽光反應等。

根據《條例》,非法售賣或管有第1部毒藥均屬刑事罪行,每項罪行最高罰則為罰款10萬元及監禁2年。衞生署的調查仍在進行中,如有需要會採取執法行動。待調查完成後,署方會就檢控事宜徵詢律政司的意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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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黃穎津